我雖然是北部人,不過是幾十年都不住家中的,我曾待美國、外島、中國大陸,就算回了台灣,後續也都在南投、台中、彰化,已經這樣持續幾十年了吧,我雖不住北部,不過還是都會回家的,家中的廁所,其實一直都有漏水,通知樓上多年來,都沒有處理,我回北部時間也短,通常就告知家人要處理,不過會許有所謂的鄰居關係,不好意思弄僵等等情事....
但是!我卻沒有這個問題!!
(2017/07/07、07/06拍攝)
你現在看到的,是已經漏了大約三年的情況
是的!真的~~就這樣三年(應該超過)從白色的天花板變成鬼屋色,牆上也流出像屍水一樣的東西......
天花板變色就算了,連地板也都穿孔了~~因為電燈的位置一直滴水
發霉嚴重
電燈在數年前,就因為生鏽,導致外殼脫落,都沒有裝回去
接者我又離開了北部,但在此之前,已將存證信涵寄出
(2017/07/17 拍攝)
過了約二個月,我又回到了台北,漏水依舊沒有改善,而且存證信函,對方還拒收
(2017/09/06拍攝)
我看者天花板,先找了個水電來看一下情況
打開維修孔上面長出了大大小小的鐘乳石,我將漏水的資訊整理幾天,接者就去律師事務所提告了
過沒多久,雙方都收到法院的協調會通知,對方依舊不處理漏水,包含協調會,全部都未到
(2018/01/12 拍攝)
我就看者鐘乳石慢慢的長大~~還伴隨的露珠哩
漸漸的外牆也開始爛掉了
接者我就依程序,去申請鑑定,費用大略在 15 萬左右,這筆費用,先由我這裡墊付,最後由敗訴的一方支出
協調二次都沒有人來處理,接者法官、書記官、律師、技師公會、鑑定技師等等.....
原先有要協調里長來,但我認為里長在這個時候,已經發揮不了什麼功能,所以我根本就沒叫他來
(2018/01/17 拍攝)
被我告的那一方,沒有來,寫了一份委認書,讓他另一半,來也只是當孫子而以,這個是由鑑定技師用 3D 拍的(要看 3D 看圖軟體才看的出原貌)
法官問被告是否有願意修繕,這時候孫子就說他們有意願要維修,要給他們機會,法官居然跟我說,對方有意願修繕,這個可以和解
我又不是白痴,我鑑定費都繳了十幾萬,還有裁判費等等,這時候合解,我又不是傻了,我當場就拒絕,我就是要告到底!
法官這時候說,對方有願意修復,鑑定費可以全額退回,然後又苦口婆心說了很多,什麼賺錢不容易,這樣幾十萬很傷等等的話,其實說真的幾十幾萬,三十幾萬,我還真沒放在裡眼.....
最後協調的結果是,不和解,也不撒告,先辦展期,好像是四個月的樣子,結果展期辦了之後,對方又是不管了,從 2018/01/17 結束後,我就每週打一次電話催討,每次打過去,說工頭沒空,然後說工頭要過年,工頭怎麼了,生病了,反正展期有四個月,他們就不要現在修
因為我也不是時常在北部,等二個月後在回到北部,發現連天花板都頃斜了~~
(2018/03/14 拍攝)
天花板都要掉下來了,我又最後通知了被告,然後他們依舊說沒空,我也跟他說很明白了,四個月法院展期,我明天就申請繼續訟訴
我猜他們就是想說展期四個月,等到最後一週,把水斷掉,水一斷就不在漏了,我們撤告後,他就繼續把水打開(因為樓上說他自己是做工程的,多少水電都懂一些)
我就偏不要等四個月,我二個月就要結果,沒有我就要繼續告
我的鑑定費用已經拿回來了,不過可能又要去繳了
兩天前說回復訴訟,然後 3/16 就說漏水修好了,要來幫我們弄天花板了
(2018/03/16 拍攝)
天花板都掉下來了~~跟鬼屋一樣
接者就開始拆啊~~拆啊~~拆啊~~
當然不可能讓他拆了就裝,我又不是傻~~
等全部都拆了以後,天花板還是濕的,根本不像已經修好的樣子,也就先這樣放者,直到變乾為止
話雖然是這樣講,不過我依舊申請繼續訟訴,誰管你做到那裡,做到那裡關我屁事~~~
(2018/04/18 拍攝)
繼續訴訟是對的,因為從 3/16 他說修好漏水之後,放了一個月,天花板根本沒也乾過
水都還是繼續滴(有影片,但這裡傳不方便,就不放影片了)
我在北部沒停留多久的時間,把資料都準備好,等待法院回覆,離開前又拍了一下
(2018/04/20 拍攝)
法院通知再次開庭時間後,接者沒過多久,天花板慢慢變乾了
(2018/05/20 拍攝)
雖然說是變乾了,但不是全局都乾掉,還有部份看起來有點濕
這個時間點很接近,六月份要開庭的時間,不過這也沒用,因為就算漏水真的弄好了
我這的天花板與被破壞的修繕還沒完成,想說這樣我就要撤告,想太多了,我不要撤,現在這時間點,我也不要讓你修~~我已回復訟碩了,那就代表~~我好想繳鑑定費哦~~反正輸的一方要付,還要付責所有的修繕~~
接者我又準備離開北部,前一天看到天花板幾乎全乾了吶,孫子真乖,你以為全台灣都有那種「鄰居不要弄關係太僵的關念嗎?」
(2018/05/24 拍攝)
我根本就沒那樣的關念
呵呵~~現在外牆也開始掉漆了,上了法院,如果說這個跟你沒關係,我就要求鑑定~~呵呵~~你不敢讓我鑑定~~那你就要來繼續修我的外牆
回復訴頌後,於 2018/06/06 再次開庭,被告上法院,就說他們漏水修好了,反正我這主張的就是,我家還是老樣子,對方未盡修繕,不過法官還是一直強調,鑑定費很貴等等,老不讓我去繳鑑定費,但是很快的開庭後,在 2018/06/26 被告就將漏水與天花板都完善了
(2018/06/26拍攝)
那也不過是天花板完善而以,我的外牆也還沒回復,而且我懷疑,另一個房間的牆也被有滲水
牆上的水痕也沒有清理,我還是不撤告,繼續告~~
因為我懷疑隔壁房間也被滲到水,所以我把旁邊房間一起拆了,果然也是濕濕的~~呵呵!!
(拍攝時間忘了)
大廳的天花板,我覺得是不是也有水流過去,感覺好像澎澎的,那就........
把整間屋子都拆了吧,順便裝潢一下,反正這裝潢也很老了,換個新風格,雖然我都沒在住,不過漏水的部份,也還未撤告,因為水痕還沒來幫我洗乾靜~~~
(2018/07/1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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